电动车上牌 咱们规定的自愿 为啥变成必须给一百元才能办理上牌?不给不让办呢?? 这样子不是变成了很多不愿意掏钱上牌 而咱们交警又在查的 有矛盾不是吗??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2-06-06 09:47:52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查,保险公司收取的100元费用主要用于车辆保险,投保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3.7万元赔偿,不属于上牌费用。目前电动车上牌可以采取自愿原则,不强制性不收费。具体办理程序可到华夏路保险公司或车管所咨询。保险公司联系电话18538805369。关于电动车整治等其它事项可以到国资大厦5楼偃师区电动三轮车、低速四轮车及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6770512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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