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停车场具体位置:中州中路和唐宫西路之间那段,芳林北路社区总支部委员会旁边。
2.根据洛发改【2018】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过夜不分车型每次10元,24小时跨时段按过夜标准收取,不得分段累进计费。
3.本人停车时间:5月30日早上8点多停进去,5月31日早上7点多离开,不超过24小时。
4.具体经过:30日停车时,刚停好车就被告知需要交费,先交了3元停车费,31日离开时又让交10元停车费,本人两次告知停车场工作人员:按照洛阳市规定,24小时内应收10元,再交7元即可。停车场工作人员仍要求补交10元,且态度恶劣,称以前也有人不想这样交费,以后就别想往这停了。
5.请主管部门研判其行为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条“违反国家指导价的定价原则,制定、调整商品价格或者收费标准的”和第(三)条"抬级抬价、压级压价的"的行为。或属于违反河南省、洛阳市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行为。若符合,请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6.本人诉求:①通报批评,②没收违法所得。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2-06-01 08:22:5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收悉。经核查,该停车场有违规收费现象,我所责令其整改,并要求该停车场严格按规定收费,并退回多收部分,诉求人不需要退费。已要求该停车场负责人严格管理工作人员。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