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30日上午因在路通大道带人办事因路通大道无地方停车担心阻塞交通通行,临时将车(豫C2Q280)停在路通大道与建业路口北侧一列停车地方未阻塞交通:
1、临时停在该处也是因为不影响路通大道主路通行。
2、该处执法监控未设置标识、未在孟津和洛阳媒体公示。
3、9:57收到短信通知提示9:49违停消息请立即驶离、未及时驶离将被处罚。
4、收到短信通知离开后还问了附近的执勤协警,说应该没事如果担心可以到四中队大厅说明,但到四中队后无人值班,晚上21:56收到通知违法要接受处罚。
5、临时停车司机始终未下车,球机监控前后可以看到,并且该处都是停车(未影响交通通行)。
6、即使在市区违停贴条还有15分钟的可以改正的机会,但在麻屯停在未影响道路上,收到通知立即离开还被处罚,请予以核实撤销对我的处罚。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2-05-31 16:38:08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核查您的机动车豫C2Q280于9时45分至9时56分长期占用直行道,被电子监控抓拍,违停证据充分,如您对该违章有异议,可到孟津区司法局申请复议。
交警大队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