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份付了首付款大概30万后,当时并没有告知我房屋是抵押状态,自己去房管所查询后得知是抵押状态,然后与售楼处约定3月底签合同,后又推说4月份,再推5月份,一推再推到底是什么情况,这边等着正常手续签合同都这么难吗?我的钱到底交到了哪里?没有按照正常流程进入资金监管账户吗?打电话投诉也没用反馈,这边到底该如何维权?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开发企业负责人联系沟通此事并督促开发企业尽快为您进行合同签约。经协调,开发企业预计在5月底前为您办理合同签约事宜,若后期仍未进行签约,您可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篇,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是在平等、自愿、遵循公平的原则上签订的,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及专业词语仔细阅读,未尽事项可以体现在补充协议里,在双方认同合同条款后再行签订。 根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开发企业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将监管银行及监管账户明确告知承购人,并有义务协助承购人或贷款银行将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印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并在售楼中心现场公示,购房者应将预售资金直接存入监管账户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应要求开发企业及时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防止“一房多售”。购房人可通过住房中心政务网站,或扫购房合同上的二维码,查看备案情况。 如有疑问可继续与我中心联系:63362618、63206063。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仍然没有跟我联系,没有动静,忘相关部门再次帮忙催促,我的诉求很简单,签合同~交房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2-05-30 18:31:32
尊敬的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开发企业负责人联系沟通此事并督促开发企业尽快为您进行合同签约。经协调,开发企业将尽快于6月底前为您办理签约事宜。若后期仍未进行签约,您可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篇,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是在平等、自愿、遵循公平的原则上签订的,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及专业词语仔细阅读,未尽事项可以体现在补充协议里,在双方认同合同条款后再行签订。
根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开发企业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将监管银行及监管账户明确告知承购人,并有义务协助承购人或贷款银行将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印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并在售楼中心现场公示,购房者应将预售资金直接存入监管账户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应要求开发企业及时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防止“一房多售”。购房人可通过住房中心政务网站,或扫购房合同上的二维码,查看备案情况。
如有疑问可继续与我中心联系:63362618、63206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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