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于2020年6月在郑州大学附属洛阳中心医院住院,期间产生了费用较高的核酸检测费用,400元左右,大概是11月份向产科护士站打电话咨询,护士说并没有收到通知。后来看到河科大二附院有退还的消息,看到是关于洛阳市医疗保障局、洛阳市财政局、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洛医保﹝2020﹞73号)和洛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在网上并没有查询到此文件,请同志解答一下,是不是有的医院不退还费用呢?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22-05-26 15:39:52
接到网友对中心医院的投诉后,市卫健委高度重视,责成中心医院就网友反映事项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中心医院产科二区患者任**,住院时间2020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23日,住院期间产妇核酸检测一次,费用核酸检测试剂127,核酸检测65,合计费用为192元,洛医保【2020】73号文件下发时间为2020年10月13日,文件中回溯退费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产妇住院时间不在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核酸检测费用为自费不报销。产妇家人7月在科大二附院住院,符合文件要求,故核酸检测执行退费。针对此投诉,中心医院科室护士长已电话联系家属,经过沟通解释,家属表示理解。
洛阳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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