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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第二套房子(第2次)使用公积金的政策什么时候落地?

    前一段时间洛阳市出台了很多买房利好政策,对于已经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群体来说,公积金账户当前的余额完全能够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什么时候这个利好政策能够落地?年龄大了,考虑考虑我们只有一套房的群体改善性住房的需求,不能光说不干吧!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尤其是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购买第二套房(新房或者二手房都行)的群体,望政策早点落地惠及群众!!

    liyong 2022-05-26 评论0 浏览5445 编号 20220526094001889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05-26 11:39:40

尊敬的网友:您好!
       凡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按月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根据《洛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借款人或其配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1、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2、 第三次(含)以上使用公积金贷款的;3、所购住房系家庭名下(含未成年子女)第三套及上住房的;4、购买配偶、子女、本人父母或配偶父母住房的;5、 离婚两年内,职工与原配偶之间买卖住房的;6、所购住房产权共有人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之外的”。如果您的首次公积金贷款已结清,所购住房系家庭名下(含未成年子女)第二套住房,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可正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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