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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镇政府和村双委将我养殖场推毁

    您好:我是洛阳市新安县宋村村村民,2002年在亲戚朋友的帮助下建养殖场解决吃饭问题,时隔多年,2022年1月份,镇政府和村双委将我养殖场推毁,已丈量,说是补偿款已下发,但是至今什么也没有,先回复说是“三清两建”,而后又说我的是违建,怕是现在牵涉到某些人的利益了吧?,多次留言,都是各种推诿,各种借口,各种回复,全被一一驳回,希望有关领导关注一下此事。

    网友1076165 2022-05-19 评论1 浏览3373 编号 20220519215547147 [新安县]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2-05-20 10:29:16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城关镇调查反馈如下: 2012年10月,新安县在城北开发建设龙泉新城。您在规划区内建有住宅一所及猪圈、牛棚、鸡舍,建筑面积分别是:住房604.02㎡,猪圈1756.65㎡,牛棚(两层)1609.38㎡,鸡舍494.65㎡。其中住宅丈量在陈某晴名下,猪圈丈量在陈某哲名下,牛棚丈量在您及邻居杨某亮名下,鸡舍丈量在您妻子名下。以上建筑物面积共计4464.7㎡,只有住宅有土地使用证,其他建筑物均无土地及规划等手续。猪圈未养猪,牛棚未养牛(丈量时没发现有养牛设施),只有鸡舍喂养约30只鸡,以上建筑外墙贴瓷砖,内墙装扣板或贴瓷砖,石膏吊顶,瓷砖铺地。猪圈和鸡舍已签征收协议,补偿款1,584,929.95元。征迁过程中不断有群众举报您私搭乱建,影响极坏。鉴于以上情况,2021年12月21日城关镇人民政府对您下发强拆通知,并电话告知两日内将违法建筑拆除,拒不配合,2022年1月16日城关镇人民政府依法将您的牛棚拆除。 4月2日上午,城关镇政府就拆迁补偿问题与您达成协议,签订了征收安置协议,牛棚为违章建筑,不纳入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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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年前,就在这个地方盖的话,怎么能算基本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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