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2-05-18 10:05:21
尊敬的网友:您好。为改善道路通行秩序,规范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根据洛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和洛阳市公安局要求,偃师区人保财产保险公司牵头,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配合对全区电动车开展上牌工作。保险公司收取的100元费用主要用于车辆保险,投保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3.7万元赔偿,不属于上牌费用。经询问保险公司相关人员,目前电动车上牌可以采取自愿原则,不强制性不收费。
另电动车上牌黄牌过渡期只包括两轮电动车,三轮四轮电动车如果符合国家标准,您可携带相关资料到车管所上牌。另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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