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2-05-17 16:12:3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2020年8月18日,公安部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同年,省交警总队印发《关于建立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公安交警部门与人保财险公司积极沟通、深度合作,统筹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事故预防治理水平。 挂牌登记本着“免费上牌,鼓励自愿购买保险”的原则实施,市人保公司推出了“买保险送头盔,免费登记上牌”活动,所有电动自行车牌照由市人保财险公司出资制作、管理。 目前,交警大队正在督促人保公司尽快调配免费电动车牌,加强服务网点人员管理、培训,增强服务意识,杜绝投诉发生。 您反映的关于办理信用卡上牌的其他机构业务与我大队无关联。您可到交警设立的,大张岗楼、十字街岗楼、河清路岗楼进行车牌办理。
交警大队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