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上说非新国标两轮电动车临时牌照去交警支队各大队车管中队办理,今天去了公告上公布的西工大队和车管一分所都说2021年之前购买的轻便电动摩托车他们那里无法上牌。
1、请问2021年之前购买的非新国标轻便两轮电动摩托车到底去哪里上临时牌照,有没有确定能上临时牌的地点,需要什么材料?
2、现在上临时牌照都是强制买100保险吗?
3、非公告地点的路边花100块上临时牌合法吗,可以去那上牌吗?
这三个问题都很想知道,请分别回答一下吧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2-05-16 17:01:10
网友您好!两轮电动车辆上牌,首先应确定车辆所属类型,从车辆合格证上可查出车辆类型,分为:两轮电动自行车、两轮电动轻便摩托车及两轮电动摩托车。
一、上牌流程
1. 两轮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时需要提供车辆所有人本人身份证、车辆合格证原件、购车发票原件,骑行电动车到市区9个电动自行车上牌服务点登记信息进行上牌(关注洛阳交警微信平台发送关键词“上牌”即可查询官方上牌点)。
补充说明:如果不能提供发票、合格证,现场需要填写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真实联系方式等信息后,方可上牌。无车架号、电机号的,无法办理上牌业务。
2. 两轮电动轻便摩托车、两轮电动摩托车上牌流程和汽车、普通摩托车是一样的。注册登记时需要提供车辆所有人本人身份证、车辆合格证原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手写发票、增值税发票均无效)、交强险保单,驾驶电动摩托车到市区各摩托车登记服务点进行办理。
3.超标电动车: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GB24155-2020)《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该标准实施之日起不得生产、销售超标电动车。在此之前购买的不符合新国标的车辆,结合我市实际,按照上级精神,请车主务必于今年5月31日前,凭车辆合格证、发票等能够证明购车日期、车辆来历的凭证,到交警支队各大队车管中队上牌点办理过渡期使用的黄牌,5月31日后将不再发放此类号牌。在2021年1月1日后购买的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属于违规产品,不予办理入户,不得上路行驶。同时,我市将启动悬挂黄牌超标车过渡期管理调研工作。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