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2年4月25日晚上近七点左右,在周山大道北段东侧停车,去买了一份饭,被贴了罚单。单子可能我当时也没注意玻璃上的。今天登录系统才看见有未停信息,也没提示啥的。柔性执法不是为了罚单而去罚,是为了疏通堵。治堵违停都可以理解,但是你总不能周山大道这么长,停车位都不划吧?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2-05-13 10:12:50
尊敬的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大队高度重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经核实我大队执法人员在对区域内违停车辆进行治理时,对于没有停在正规停车位和停车场的车辆依次进行治理。由于您电话无法接通,无法得知车辆具体信息,建议您留下相关信息,我局执法大队将核实具体情况。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监督,也呼吁大家规范停车,将车辆停放在正规的车位和停车场,不要为图自己方便,妨碍交通和他人出行,我们执法人员也会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涧西区城管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