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05-09 10:02:27
尊敬的网友:您好!
根据关于印发《洛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洛管委会〔2020〕3号):“第二章 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八条 借款人或其配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 (一) 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二) 第三次(含)以上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三) 所购住房系家庭名下(含未成年子女)第三套及上住房的;(四) 购买配偶、子女、本人父母或配偶父母住房的;(五) 离婚两年内,职工与原配偶之间买卖住房的; (六) 所购住房产权共有人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之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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