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为建设青年友好型城市的政策和行动点赞,但有建议如下,
1.当前青年人才购房补贴政策中规定:购房必须在入职之后,建议将购房时间范围扩大到:入职前2年到入职后不限(只要政策在执行)。原因是,有这样一个群体:一些青年在外地学习或工作,若干年后返洛归乡就业/创业,但在此期间已在洛购房,今返洛入职,且能够评定为青年人才。当今疫情两三年久之不断,将会有越来越多的青年从沿海大城市返回故里,希望洛阳能够抓住机会,考虑将此类群体纳入补贴范围,一来留住已返洛的此类青年群体,二来吸引此类群体中的更多青年返洛。
2.建议分类别,逐渐开展房贷商转公的申请工作。原因:有一类人,其公积金缴纳额度高,账户余额大,且从未有过公积金贷款记录,但是在洛购房时由于种种历史原因,未能用上公积金贷款,所以针对此类群体,希望逐渐开展商转公的申请和审核,不要以公积金账户紧张等理由一刀切禁止商转公,一刀切的后果只会加剧公积金账户的短缺,因为此类人会将其公积金账户余额尽数提取。
回复部门:市委组织部 2022-04-29 09:01:01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人才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已收悉,下一步我们将做好政策优化工作。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