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经过多方了解,目前洛阳的青年人才购房贷款政策是【经我市认定的青年人才,购房时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受缴存年限和缴存额限制,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此项政策的前提是【要有洛阳市青年人才认定证书】。但是经咨询市人社局,该证书【仅发给市直单位就业或创业的人员,区级单位不认定颁发】。而区级单位的人员也缴纳的是洛阳市公积金,贷款需要在市公积金中心办理。这样就导致大量区级单位的青年人才无法获得此项购房贷款政策,并且无法享受到购房补贴!! 【建议】:【青年人才认定可以放开范围,不仅限于市级单位,区级也可以。至少在中心区的可以认定】,让更多人才享受到此政策。 另,如果有可能,建议对青年人才可以适当降低首付款比例(如果前款建议被采纳的话,这条可以不用。) 希望能采纳上述建议。 [查看详情+]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人才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已收悉,下一步我们将做好政策优化工作。
都是这一句回复,希望真的有下一步研究措施。
另,比较热的关于青年人才商贷转公积金贷的问题希望也能尽快跟进落实,不然人才真的都跑了,好不容易引进来的,别因为这个前功尽弃了。我身边例子,亲测,工作、落户确实动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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