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赵勇,我实名反映一个问题,希望政府相关部门给我一个合理合法的回复。我家人4月9日下午到西工区棉麻路北办事,将电动车停在路边(此路北端为玄武门大街西延伸工地,棉麻路北路口封闭,是断头路)。停车点距离封闭挡板只有三十米左右,并未影响交通。家人办完事出来后发现电动车丢失,后周边群众告知说城管局来车把电动车拉走了。我家人的电动车是上了牌照的,当时登记时留有身份证信息和联系电话。但西工城管局在扣押我车辆时并未按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履行告知义务,事后也没有发短信通知车辆被扣押的情况。经多方打听,傍晚我和家人到车辆停放点(石油路史家屯社区对面环卫中心停车场)对我电动车进行查验拍照,也未见车上贴有类似汽车违章停车的告知单。扣押公民个人电动车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不能适用简易程序。请问西工城管实施此行政行为时的审批手续在哪,行政强制措施告知书和决定书在哪?我没有在任何行政文书上签字,我的电动车怎么就被扣押了,请予公示告知。当晚我打12345热线电话反映此问题,第二天西工城管局一男的给我打电话(电话号码63893110),告诉我他们扣押电动车不需要告知当事人,也不需要给我行政强制决定书,只告诉我一个电话(61108689)让我这个打电话,去交罚款领车。我当时就蒙圈了,行政执法机关可以这样执法吗!接电话后我到头天下午家人停车的位置进行查看,正好当时有几名城管执法人员正在给路边停的电动车上夹一个粉色单子,我以为是处罚告知单,取了一张看,是温馨提示单,提示车主驶离,我当时拍摄了视频。我就很纳闷,同一个地点,同一个违法行为,为什么结果不同,处罚不同。这是不是一种乱政行为。于是我又打了12345政务热线,请西工城管局予以答复,可至今未再收到答复。我想我遇到的这种情况绝对不是个例,广大市民遇到这种情况的应该不少。哪个部门能监督一下这些城管大爷们呢?还市民一个风清气正的执法机关形象,也树立好我们的政府形象。我看洛阳市纪委是不是可以介入调查一下。我不想没有得到好的答复后再向上一级政府部门反映,或者向媒体曝光,那样对我们洛阳形象也是个不良影响。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2-04-13 09:29:0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收悉。经核查,棉麻路近期有大量群众诉求,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严重,给周边居民出行造成困扰。为给周边居民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辖区中队近期组织联合执法行动,治理前已通过广泛宣传并设置有公示牌,诉求人车辆乱停乱放事实清楚,属正常执法管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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