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2-04-12 11:19:0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区住建局进行办理。经了解,该小区地下停车位未设计新能源充电系统,业主在自购车位上安装充电桩存在三个方面问题,特别是受到消防安全方面的约束性规定。1.地下车库安装充电桩宜按防火区配电,每个防火区均要设置电动汽车充电桩配电总柜,配电总柜电源由区域变电所低压配电柜供电。在防火分区内配电总柜到各充电桩电源应采用放射式供电。2.新能源汽车属于较大功率设备,原有设计外增加大功率充电桩属于超负荷运转,若安装充电桩需要变压器增容,费用支出需全体业主分摊。3.物业服务企业就业主在私家车位安装充电桩问题也向消防部门进行咨询,消防部门明确告知存在安全隐患,业主在地下专属车位安装充电设备目前尚不具备条件。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