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公安部门征求限行的结果如何,为什么不公布?否则征求意见起什么作用?现有存量三,四轮车都是目前合法合规的情况购买的,一纸公告就把人民群众的财产无形中投废了,如果事先就告之购买三四轮车是违法的,我们肯定不会知法犯法。这之前洛阳市人民政府公告是允许上路,而公安局则是限禁行,谁说的算数?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2-03-31 17:25:17
网友您好!前期公安交警部门通过电子邮箱,共收到相关建议近900封,汇总整理上报后,经市政府同意,在城市区实施电动(燃油)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禁限行措施。
同时,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在驾驶未列入工信部公告范围内的车辆前,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中关于该车辆为“非公路用车”的条款,并务必遵守国家和地方的道路交通法规。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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