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路最东头开元一号三期四期处是一个断头路,城管明天去贴条,龙门大道两边每天那么多违停,事关洛阳的面子问题,为什么看不到贴条的?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2-03-30 11:44:14
网友您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我单位工作人员依法采集违停信息、开具违停告知单。诉求人如有异议,可到洛阳市城市违停治理申诉中心(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5号,大张量贩斜对面)进行陈述申辩。感谢您对洛龙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洛龙区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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