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2-03-17 16:22:3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自然资源局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一、基本情况 鑫润阳光家园小区由洛阳鑫润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办理不动产权证时,因该小区实际用途与规划不符,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形成问题问题楼盘。 二、工作进展情况 自然资源局多次研究,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文件、《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贯彻落实的意见》豫自然资发[2021]34号文件精神,由洛阳鑫润置业有限公司补缴用途变更土地出让金差价,进行土地用途变更手续。 经多次督促洛阳鑫润置业有限公司前来对接,洛阳鑫润置业有限公司不愿按照宗地总面积办理用途变更,自然资源局考虑到该小区全体业主迫切办理不动产权证期望,又考虑到将存在问题一次性解决到位,期间,自然资源局一直不间断依据相关规定,反复做开发商思想工作,最终,于2022年2月15日,已形成一致意见,工作中不存在推三阻四现象,目前,已通知开发商去测绘单位出具用途变更坐标图,待图纸出具后,自然资源局近期将尽快办理该小区用途变更手续,给小区业主一个圆满的交待。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