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龙跃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和瀍河回族区老城公安分局签订雇佣110监控员合同,但是双方都不给职工交五险,夜班和节假日上班也没有补贴这样合适吗?国家明文规定用工三个月要签合同交五险,但是两家都在推卸责任合适吗?执法单位还执法犯法合适吗?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03-07 14:32:53
网友您好:
您的问题我们已收到。现将相关法律法规部分条款发给您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第八条第四款规定
对于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进行稽核。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您反映的问题应当向用工所在地的人社部门反映并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若有问题请致电:0379-65221615。希望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