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各大医院目前都不支持职工医保卡支付家人医疗费用,但根据2022年3月2日,洛阳网微信公众号文章《河南正式发文!职工医保将有这些变化》中:豫政办〔2022〕15号文件,第二条 (三)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明确规定“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请问该如何理解政策规定和实际执行的不一致。
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22-03-04 10:40:53
网友您好:
此文件是河南省政府下发的,2022年4月底前出台才出台实施细则。目前各地市配套的相关文件暂未出台,一旦我市文件出台将通过各种相关媒体告知大家。
感谢您对医保事业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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