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无人处理,不洒水
回复部门:生态环境局 2022-03-03 10:08:13
网友:
您好!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环保问题举报制度的通告》洛政通(2009)11号之规定:“建筑施工所产生的扬尘、道路扬尘和建筑物拆除、垃圾及土方清运产生的噪声,由城建监察部门负责受理,建议您向城建监察部门反映。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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