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警】您的小型汽车豫CQD801于
2022-01-21 08:28在洛阳市老城区瀍涧大道嘉豫门
大街,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违反禁令标志
指示的违法行为(记3分)。请于收到本告知之日起
30日内接受处 。
因2022-01-21本人开车,按上面大蓝牌的标识左转被电子监控设备抓拍,我认为不合理,虽然后来看到地面左转不知道啥时候改成右转了,但上面兰色的大标识牌上一直显示是左转,直到2022年2月18日路过此地才看到有交通
施工人员在把左转弯标识改成了右转标识。所以我
强烈要求消除我的交通违法判定。敬请调查,尽快答复为盼。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2-02-22 15:08:30
网友您好!若您对交通违法处罚有异议,可至市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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