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投诉] 洛阳市老城区交巡警大队

    本人与2022年2月5日在九都路(老城段)骑电动车和商务车发生交通事故,电动车老城区交警大队扣留,2月15日事故处理完,交警通知可以取车,在扣车场铧田服务站取车时,告知要收取100元施救费。而且还不给出具发票,经强烈要求,才出具了盖有修车场公章的发票。另外,扣车场出具的收费文件豫发改收费【2012】228号文件,经事后查询,是高速公路车辆的收费依据,而且这也是汽车的收费标准。本人的是电动车,收费没有依据,收费不合理,要求退还收取的100元费用。

    网友529401 2022-02-18 评论0 浏览787 编号 20220218180038479 [公安局]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2-02-21 17:54:31

网友您好!我们已安排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说明。感谢您的关注。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