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政府涧西金融超市是涧西区政府主导出资搭建的金融服务平台,省市区三级政府领导亲临现场讲话祝贺,党报党媒政府网广为宣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有经营许可证,这样的公司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
二问政府是谁在什么时间改变了金融超市“民间借贷”的性质、改变了涧西区政府“民间资本对接实体经济、对民间资本规范正确引导,防止非法集资、高利贷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初衷?是谁假借政府的初衷和信誉而实施“非集”,把一千多出借人引向非集的万丈深渊?
三问政府金融超市遵守承诺“不收钱,不结算”。出借人的每一分钱都是按照客户经理指定的企业收款人账户,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把钱直接转入了经过金融超市审慎筛选、有资质抵押的公司。是谁采用了什么手段把出借人转给千余家企业的钱归拢在一家什么公司而实施公众存款的,你们有事实根据吗?
四问政府出借人的每一笔款都是由鑫融基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这才成就了“鑫融基为5000家企业提供担保贷款500亿、为企业增加产值1813亿增加税收217亿、直接上缴税款11亿”的功勋企业。没有这千余家百姓源源不断的为中小企业输送资金活力,何来功勋的辉煌?看看这些数据再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你们不觉得荒唐可笑吗?
五问政府任何媒体介绍涧西金融超市的第一句话都是:由涧西区政府主导的、金鑫集团参与共同成立的金融服务平台。很明显大股东主导方涧西区政府为主,合作方金鑫集团为副。面对金融超市造成的14亿债务,得到巨大税款收入的涧西区政府担当起偿还责任才是正道,而一味将责任推卸给金鑫集团的做法显得既卑鄙又可耻,这个责任你能推脱得掉吗?
六问政府涧西区金融局是根据哪级政府部门的批文,停止洛阳市、涧西区两级政府通过的鑫融基1、3、6兑付方案而对出借人扣息还本的?不尊重事实、蔑视法律、滥用公权力是要承担后果的。
七问政府出借人借给企业的每笔款的月利率是0.8−1%,均在国家法律规定的民间借贷年利率24%范围之内,涧西区金融局你依据什么法律要拿几年前企业A付给出借人的利息去冲抵现在企业B的债务?法律何在?
八问政府:造成出借人14亿现金不能退还的真实原因是什么?是金融超市非法集资、肆意挥霍了还是政府没有对金融超市进行有效监管任由鑫融基操控出现了不良贷款、坏账死账?或者空壳公司骗钱洗钱?鑫融基仅公布1000万元以上欠款企业,144家,金额共35.95亿元。为各家银行代偿16.06亿。数据说明不良贷款造成的死账和后来为救活鑫融基而虚设空壳公司诈骗出借人才是造成十四亿血汗钱不能兑付的真正原因。
九问政府涧西金融超市落户郑州之日,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王耀、省政府副秘书长景照辉到场致贺,政府曾引以自豪大力宣传推广“将洛阳金融超市模式向全省复制推广”,之后安阳、新乡、信阳等市政府组团先后到涧西金融超市考察,大有在河南遍地开花之势,涧西金融超市几年来一路高歌载誉满满,难道是为了达到侵吞老白姓的血汗钱就要给涧西金融超市贴上非法集资的标签而自取其辱吗?
十问政府对涧西金融超市立案至今,你们都做了什么?对那些实施犯罪的责任人采取了什么措施?对那些领着高薪的高管、客户经理等人追讨非法所得没?为什么还没惩处罪犯就把板子打在支持洛阳经济发展为中小企业输送资金活力的出借人身上,你们这样做论的是哪家的理?
愤怒的呐喊![拳头][拳头][拳头]
1、金融超市是合法平台。成立时市区领导站台,党报头版报道,这些都是不争的事实。
2、136还款协议,是政府主导,经过审计后出台的协议,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不能因为不能按期还款,就否定其合法有效性,资金回笼困难,3年内无法按期兑付,可以延期,但是欠债还钱,总金额不能缩水。政府主导者的诚信何在?如同我欠你钱还不起,就可以不认账了?公理何在?
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定性错误。1、金融超市是合法平台毋容置疑。2、前期经营合法合规,得到政府各种奖励和荣誉。3、后期监管不到位,出现违规违纪,属于个人行为,职务犯罪,与平台无关。就像一个市长或公安局长犯法,难道能说市政府、公安局是非法组织吗?金融超市平台如果是非法的,非法所得政府还收税?如同政府在收小偷盗窃犯的所得税,滑天下之大稽!
4、我们相信,政府还是人民政府,法院还是人民法院,公安还是人民公安,社会主义国家还是共产党领导的。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2-02-22 16:44:1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诉求已收悉,目前鑫融基担保已涉嫌骗贷、挪用资金被立案调查,公安机关并对金鑫集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进行侦查,鑫融基问题将依法进行处置。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涧西区金融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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