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昨天提出的问题,今天就给出回复,工作效率值得表扬。针对回复的内容有几个问题提出进一步探讨。
一、《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应该是2001年颁发的,回复中是2021年,似为不妥。
二、洛阳市不同职级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项目和标准,没有回复。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政治待遇是按安置地同职级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标准落实,所以首先要把参照对象的标准搞清楚了。
只有把标准搞清楚了,才能知道目前落实的是超标准的,符合标准的,还是打折的。
三、有计划组织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阅读文件似乎没有落实吧。
四、60岁以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发放慰问券慰问,如果是政治待遇,洛阳市人为增加60岁以上的附加条件似于《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不符。按照目前执行的去理解,60岁以下是否应该按在职党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政治待遇落实。住房、医疗是否也应照此办理。
回复部门: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02-18 15:58:30
网友您好,对于您提出的第一条意见,我们虚心接受,感谢您的批评指正。今后工作中我们会更加严谨,杜绝类似情况出现。关于军转干部的政治待遇的相关政策我局工作人员已经联系您本人并做出相关回复。感谢您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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