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天气冷了,第一次开车上班,公司比较偏僻,在枫叶路与孝文大道东二百米这边,停了两三个小时,十点贴了,中午十二点看见就开走了,这边车流量特别少,我停的地方绝对没影响交通,而且贴了单为什么没有通知,我能马上下来挪车的。
就按罚单上说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说的,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临时停车没有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具体可以看我拍的倒车影像,
我停的地方非常靠里面正常行人根本不会走到里面去,所以没有影响行人通行
说的不以罚款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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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能撤销罚单,已经达到教育目的了,公司停车场只是今天没办好,一张罚单够我停4个月了
emo
去西工区申辩不行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2-02-17 10:54:57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网友诉求,我区综合执法局高度重视。伊滨区静态违停执法工作自开展以来,本着服务伊滨区目前发展状况实际出发,认真贯彻洛阳市城市管理局《洛阳市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治理方案》,严格执行“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管、背街小巷人性化治理”工作标准,对违停行为依法开展治理工作。在此,提醒网友今后要注意自己的停车规范。
为了最大限度为辖区群众提供停车方便,我局2021年底在区属14条道路施划路面临时停车泊位共计1010个。今后我区综合执法局将持续推进停车泊位施划及停车场建设工作。目前,洛阳市违停处罚陈述申辩地点暂时只有西工区七一路五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