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路与学府街交叉口河洛文化村南门旁的门面房要新开火锅店,可以吗,环保吗,废水废气油烟会不会破坏环境,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如何制止,和哪些相关部门反映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2-01-27 16:42:56
网友您好:
经核实,该商铺属于商住综合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目前处于内部装修期,未开始营业。古城中队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对该商户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停止经营餐饮服务项目,我办已安排专人配合城管局古城中队督促其整改到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洛龙区古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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