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洛阳市卫健委依法查明以下事实真相,并对洛阳新里程医院和涉事的医护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1.请查明认定付医生用5毫米针管、不打麻药是否符合手术操作规范,此穿刺手术是否属于一级医疗事故,医院负完全责任。
2.请查明认定医院存在隐匿或者销毁以及拒绝提供穿刺手术操作记录、病程记录和外科田主任的会诊记录。
3.请查明认定医院为什么没有对穿刺手术进行收费。
4.请查明认定付医生为什么在《医、患沟通记录》上故意隐瞒所记录的时间。
5.请查明认定付医生在行诊断性胸腔穿刺手术时没有履行告知和征求受害人家属同意的法定义务。
6.请查明认定医院陈述其穿刺手术不是手术属于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
7.请查明认定医院临时医嘱单和临时处理单所记录使用蛇毒止血药和706代血浆的时间相差20分钟和15分钟。
8.请说明诊断性胸腔穿刺手术的风险和是否会扎破患者的肋骨间血管,造成失血性休克。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2-01-25 08:29:1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诉求人的父亲,2019年4月21日21:58分,因“腹痛、呼吸困难2小时”至我院就诊,病情危重,入院时有胸腔积液,未诉外伤史。为确定积液性质,主管医生用5ml注射器进行诊断性胸腔穿刺,确定了积液性质是血性,再问病史,了解到患者在家有外伤史后就医。在医院抢救4个小时后,因病情危重,转入上一级医院。在上一级医院治疗1个多月后,患者离世。诉求人对医院治疗有异议,遂通过司法进行了调解。医院对民事及行政的相关处理均已经落实。1月24日上午已经和诉求人沟通,告知医院已经落实民事及行政相关处理,诉求人表示理解。
涧西区卫健委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