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7日,经售楼中心购入古都尚郡二期住房,当时要求三日交完首付款,当索要购房合同时,被告知大家都是只有收据,双方签有协议,并承诺2021年4月30日之前签订购房合同,否则全额退还首付款。我于2021年11月22日提出退还首付款,至今售房中心一直不予退款。
百姓买房都是血汗钱实属不易,我已经无数次拨打过12345和房管局的投诉电话,投诉无果,希望相关部门能切实了解该楼盘实际情况,督促其解决购房合同问题
回复部门:高新区 2022-01-24 16:16:01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古都尚郡退房退款”问题,洛阳海晨置业有限公司已与河南烨赫置业销售公司联系,并核实该事件的具体情况,海晨公司将尽快办理相关手续,若有疑问建议您直接与河南烨赫置业联系。联系电话:182 1192 1195。
高新区住房与建设管理局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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