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渠社区拆迁在即,老百姓所得利益该如何维护?
村事新闻:2021年6月份开始龙渠社区东片好消息不断;近期开始入户丈量、核算面积及房屋补偿、安置房近期交工、留给老百姓三个月时间装修入住,减少老百姓过渡安置问题、鼓励响应搬迁给予奖励、土地征收补偿款补偿等利好消息,前期各项安置工作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在此要感谢政府好政策,让老百姓感受到政府对拆迁安置群众的关怀和承诺,但当前在房屋分房抓阄之后出现了一系列不和谐心声,在此提出灵魂三问:
一、关于土地征收补偿金标准问题:
土地征收补偿金45000元/亩,群众所得41400元。
群众反映:当时让我们签字的时候写的每亩地45000元,公益金需要扣除3600元/亩地的事情就没有人告知或者通知给大家啊,怎么现在到账少了才说啊。村里回复:我县土地征收惯例,2011年已经开始执行,至今未看到相关官方解释或者书面回复。
提问:在土地征收补偿时出现的公益金扣除是政府的哪个政策规定的呢?哪级政府或者哪个部门扣除的呢?用途是干什么呢?是否合规?
二、关于安置房未进行竣工验收,水、电、气、暖都不具备交付状态问题
群众反映:老百姓交了房款、交了押金,领了钥匙,终于能看看自己分到的楼房了,心里很高兴,但是随之而来的各项问题层出不穷:墙体裂缝啦、有漏水情况啦、怎么老是跳闸停电啊、水管憋啦、电梯困人啦、怎么排水管还有悬空不链接的啊,各种问题层出不穷。。。。。。
提问:房屋竣工验收做了吗?消防验收了吗?楼顶防水验收了吗?楼层水打压试验了吗?电力测试了吗?群众不懂,但是这些是关系民生的大事情,还是要合规的确保各项验收合格,望相关部门重视给群众一个合格的居住环境。
三问:新安县刚刚降低为低风险,疫情当前通知近期完成搬迁的问题
提问:疫情防控不放松不是口号,各村还在封村状态,周边租房租不到,老百姓只能搬进墙摸白了的“毛坯房”里面,(必备的卫生间、厨房都没有)相关领导关怀民生工作就是这样做的吗?疫情主体责任就是这么落实的吗?恳请各级政府领导关注,给予一定的人性化政策。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2-01-19 09:15:02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洛新产业集聚区调查反馈如下:1.关于土地征收补偿标准问题:洛新产业集聚区征地补偿一直以来都是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的。现行征地补偿是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豫政(2016)48号文件执行的,洛新产业区辖区的片区地价为45000元/亩。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分配和使用的意见》豫政办(2006)50号文件规定,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其土地补偿费以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其余部分留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补助费根据不同的安置途径支付,也可以全部支付给被征地农户。洛新区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结合涉及征地各村的建议,将土地补偿费的80%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剩余20%留给被征地村集体,按此计算,被征地农户得到的征地补偿款应是45000*40%*80%+45000*60%=41400元/亩,剩余的3600元/亩留在村集体属于集体资产,主要用于发展生产、集体福利、公益事业等方面。 2.关于安置房未进行竣工验收问题:因龙渠社区属于移民搬迁村,洛新产业区考虑到拆迁户租房过渡或者投亲靠友有困难,所以在安置房没有全面交工的前提下,把第一批具备基本入住条件的四栋楼房分配给拆迁户用于过渡。至于反映的安置房存在部分小问题,社区居委会已安排专职人员与施工方积极对接,积极修缮。确保入住群众生活不受影响。 3.疫情当前通知搬迁问题:因该拆迁区域属于市县重点项目新强联扩建用地,在2021年12月中旬已将第一批安置过渡房分配到户,通知动迁。2021年12月底新安县疫情发生以来半个多月,搬迁工作因此停滞。在2022年1月17日,新安县全域降低为低风险地区后,根据县会议精神,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都要抓,因此在确保疫情防控前提下,重启龙渠社区搬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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