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在彤辉邻里中心购买商铺一个,截止目前2021年12月27日迟迟没有动工,现在要求退款公司一拖再拖,中间沟通了不下10次,希望住建委的领导关注一下。之前比我们俩晚走退款手续的商户都退完了,我的现在还没音信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1-12-31 18:03:45
尊敬的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开发企业负责人联系沟通此事并督促开发企业尽快为您进行退款。经协调,开发企业于12月28日将钱款已退还您。
温馨提示:根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开发企业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将监管银行及监管账户明确告知承购人,并有义务协助承购人或贷款银行将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印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并在售楼部现场进行公示。购房者应直接将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应要求开发企业及时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防止“一房多售”。购房人可通过住房中心政务网站,或扫购房合同上的二维码,查看备案情况。
如有疑问可继续与我中心联系:63362618、63206063。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