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瀍河区交警五大队停车场(洛川街高架桥桥西)门口东侧一排,我们居民常年在此停车,也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等问题,为啥,现在城管部门在没有任何禁止停车标志的情况下,在此贴条罚款呢?再问洛川街高架桥下的路及桥东边的路,原本是我们居民出行的路,(路也有百年历史存在了),为啥挡死圈住变成了充电驿站,考虑过我们老百姓的安危吗,是让我们走桥上横穿马路的吗?希望相关部门能给个合理的答复,不要敷衍了事,给个不疼不痒的回答(即:不触及实质,不切中要害,不解决问题)。
回复部门:瀍河区 2021-12-23 09:27:1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我局执法人员依法采集违停信息并按要求张贴违停告知单。如果您有异议,可以到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5号,大张量贩斜对面,洛阳市城市违停治理申诉中心,进行申诉。
瀍河区城管局
2021年12月27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