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洛阳本地宝上查到洛阳市现行的暖气收费标准有两种,执行的是洛发改价管〔2013〕12号文件收费标准及《洛阳市集中供热条例》规定:
一、按面积用热用户:
热费=建筑面积×采暖期天数×0.18元/平方米·日×面积系数(多层建筑为90%、小高层建筑为86%、高层建筑为82%)
计算方式:建筑面积×121×0.18×面积系数
二、分户计量用户:
热费由基本热费和计量热费两部分组成,先按面积预交热费,实际费用待供暖结束后根据用热量核算,实行多退少补。
基本热费=建筑面积×采暖期天数× 0.054/平方米·日×面积系数(多层建筑为90%、小高层建筑为86%、高层建筑为82%)
计量热费=0.142元/kwh ×用热量
计算方式:建筑面积×121×0.054×面积系数+0.142×热表用量数
按面积计费很容易理解,但是分户计量用户的收费方式我感觉不合理。虽然分户计费是由基本执费和计量热费两部分组成,但是这种收费方式只有保底价,却没有封顶价。也就是说哪怕用户只用了1kwh的热量,基本热费是必须要交的,除非一点不用,然后再交计量热费,但是计量热费却是不封顶的,最终的结果很可能是相同面积的用户,采用分户计量计费比按面积计费要高,至于高多少,却是不易估算的。
我的建议是:既然暖气分户计量用户收费存在基本热费,也就是最低价,公平来说,也应该有最高价,最高价的标准就是按面积用热用户的收费标准。
以上仅是个人一点不成熟的想法,如有疏漏,还请见谅。
回复部门:发改委 2021-12-20 11:21:17
尊敬的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热力价格政策的关注。我市供热分户计量初期,为减少群众疑虑,鼓励推广,曾出台了热价封顶政策。后住建部来我市督导时,认为封顶政策不符合国家供热价格管理精神,遂取消了该政策。对于您的建议,我们会认真的学习研究,尤其是分户计量基本热费方面,适时的予以完善。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理解。
2021年12月20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