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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偃师市恒硕原著小区公摊高达百分之26,27是否合理

    偃师市恒硕原著小区高层26层,公摊高达百分之26,27是否合理,合法?

    网友1054810 2021-12-10 评论1 浏览7879 编号 20211210104755538 [偃师区]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1-12-10 14:41:27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查,目前未有明确条例法规对商品房公摊具体占比作出具体规定,但对计入公摊面积的内容作出了规定,具体如下:
依据《房产测量规范》附录B成套房屋的建筑面积和共有共用面积分摊部分第B3.1条规定:
共有建筑面积的内容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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