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前段时间看到隆安东方明珠调整小区规划,经过几天访问,小区居民意见非常大,呼声非常高,此做法严重损害小区众多业主利益,很多业主都是奔着贵局已经批复的小区现有规划,倾尽一生收入购买此房,努力为洛阳副中心建设贡献微薄之力,现在开发商单方面因利益原因调整规划,减少小区绿地面积和水系景观面积,随意增加建设楼栋,在损害居民业主利益上以获得更多违法违规利益,目前已构成违法建筑,此做法对小区内居民造成影响很大,矛盾巨多,如果商品房规划可以随意调整,可以为了某个人的利益随意调整,那前期规划还有何用?为了稳定,为了百姓安居乐业,建议领导慎重考虑,驳回隆安开发商的请示,勒令整改,拆除违章建筑,为民做主。谢谢
回复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12-10 12:01:16
尊敬的网友:您好!按照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经依法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确需修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目前该项目建设单位申请方案调整,正在公示和接受利害关系人报名申请听证。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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