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生态环境局 2021-12-09 10:4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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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投诉人反映的河南隆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建筑工地,位于我区光武大道与白塔路交叉口,洛阳市生态环境局伊滨大队现场检查时,该工地未施工。根据伊滨区职责分工及洛阳市重污染天气预警机制文件要求投诉人所反应问题为我区建设部门主管。洛阳市生态环境局伊滨大队已向区建设局致函,提示其尽快解决群众诉求。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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