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洛龙区有一套住房,但由于距离孩子学校路程较远,交房后一直未入住。但是物业公司一直全额收取物业费,。看到别的地区,空置房的物业费是收取百分之50-80。想问下洛阳有没有这种政策?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1-12-08 09:37:37
网友您好:
经查,依据洛发改[2018]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涉及小区物业服务费不再由辖区物价部门按“政府指导价”进行物业服务费核定工作。目前小区物业服务费采取的是“市场调节价”收费模式。如对收费有异议,业主可到物价部门予以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洛龙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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