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市民之家交行窗口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贷款已经发放并开始还款,在还贷款时需要自己先垫付公积金部分,然后再有交行推送信息给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中心收到推送后才会将公积金打到我个人账户,但实际操作过程中,每月垫付的还款时间是固定的,但是公积金中心把公积金打给我本人的时间不固定,每月都有延迟,有时还会出现延迟一个月的情况,这样对于垫付还款的贷款人每月垫付公积金后,如果公积金未及时到账会造成经济压力较大,为什么贷款按时还,但公积金确无法及时给,贴息贷本来是便民之举,但实际操作却造成很多百姓的不便和困扰,请公积金中心和银行方尽快优化流程,每月在还款后及早将公积金部分推送打入还款人个人账户,真正做到惠民,便民。目前随着洛阳市青年友好型城市政策的出台落地,办理贴息贷买房的年轻人越来越多,不要让流程的滞后性和不便影响楼市的健康发展。
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11-10 13:19:57
尊敬的网友:您好!
职工使用贴息贷款的,在申请贴息贷款协议面签时,一并与中心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协议书》,中心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将可提取资金划转至提取申请人(含职工及配偶)与中心约定的银行账户。使用贴息贷款的,自贷款发放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中心将职工首月还款资金提前转至职工银行账户,后续产生的按月还款或提前结清或提前部分还款资金,依据银行推送的职工还款信息,于次日划转至职工银行账户。 具体情况您可与贴息贷相关银行详细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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