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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洛阳市事故拖车收费标准有没有?

    摩托车和电动车出了事故,双方车都被扣了。今天去交警队老城大队拿到了事故认定书和放车证。然后让打电话给拖车施救方,对方让加微信发红包100元,方可告知停车地点,问有没有收费标准说是没有标准,只有发票(有标准的话咱也认)。网上找的相关资料,根据交通事故拖车费标准:三轮车机动车和两轮摩托车在城区道路上拖车每次分别收取100元和30元。望有关部门彻查胡乱收费现象。打了市长热线,给我说让我打交警纪委电话,然后交警大队给我打电话说现在拖车施救都是对外承包的,让我找物价部门投诉,没有找到物价部门,故找咱发改委领导。

    lyd_14h401522147Q 2021-11-05 评论0 浏览4730 编号 20211105105439892 [发改委]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满意

回复部门:发改委 2021-11-05 17:25:08

网友你好:
河南省高速公路道路救援(拖车)收费属于政府定价,除此之外城市区相关收费不在政府定价范围内,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救援(拖车)企业对外明码标价或双方协商。但救援(拖车)企业在承揽业务前必须合规经营,明码标价。你与拖车方的价格纠纷,具体情况你在网上未说,你们双方是如何就拖车费进行沟通的,我们也不清楚。如你发现拖车企业未执行明码标价,可向公安和市场管理部门投诉(发改委没有执法检查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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