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一个疑问向相关工作人员咨询一下:建档贫困户家中的在外务工人员在外已经缴了医疗保险,为何每年村里还必须让交城镇医疗保险,还说是上面政策要求。我已连续重复缴纳几年,从没用过,今年还要求缴纳。其实国家政策早就要求不能重复缴纳医疗保险,重复缴纳的是要退回的。不知道村里讲的是哪个上面的政策?这样要求不是跟困难家庭增加负担吗?实在是不理解。请您帮我查看是哪级政府的政策要求,麻烦给发一下相关文件,我也会在逐级咨询,弄清楚后,如果合情合理不与国家政策冲突的,我一定会自觉缴纳。谢谢!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1-10-25 11:26:45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医疗保障局调查反馈如下:经医保系统查询您参保状态正常,您在外地上班参加了职工医保,无需重复参保,可自愿选择一种医保待遇,已与您联系解释。感谢对医保工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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