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1-10-22 14:52:45
网友您好:
关于你提到:“据(洛政办2017)2号文件规定,我市对承租满三年的,可申请购买该公租房,请问什么时候可以购买,需要怎么样的手续”,现答复如下:
目前洛阳市尚未有可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洛阳市公共租赁住房是面向住房困难群众的保障性住房,只针对符合洛阳市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保障家庭居住,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及时退出,退出的公租房做为腾退房源分配给符合保障条件的保障家庭居住。
诉求人未留有联系方式,如有疑问可致电我办。
若要了解相关政策可登录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网站查看相关规定,或电话咨询,公租房咨询电话:63271963。网址:http://www.lyzbj.com/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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