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伊滨区政府的回复,本人见解如下:
第一条反驳理由:
拆迁与征地混为一谈的问题,本身就是无稽之谈。广意上来讲,征地范围包含耕地和集体用地,集体用地也就包含宅基地。征地的目的就是把所征土地变更为建设用地开发利用。而农民所拥有的耕地和宅地正是被征收对象,所以无论征何种土地农民就顺理成章成为被征地农民。
本就无错,何须终止或纠正。
第二条反驳理由:
规划区内外的问题,在执行中可以扩大范围,政策微调即可,无必要推翻全盘。伊滨区修改洛撤办2009年1号文件也不止三五次,对于征迁过程中这个小的补充文件却大动干戈全盘否定,是否是过河拆桥,哄骗百姓行为?
国家在制定政策和法规时也要保持相对稳定,随着时代的发展,需要修改的也会进行补充修改,并无推翻再定之理。除非单项政策不再适应国情,则完全废止,比如独生子女政策等。
只要伊滨区管辖范围内被征迁,都符合豫人社(2019)1号文件。
第三条反驳理由:政府认为让百姓配缴六千元造成百姓负担,根据豫劳社(2008)19号文件和洛政(2010)第136号文件,伊滨区政府制定洛伊文(2011)3号文件。3号文件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三方共同出资解决失地养老资金,缴多少由区政府制定。
既然已造成了百姓负担,百姓捏着鼻子认了也缴了,政府现在却毁约,将原先三方资金的二方资金据为己有,不再负担养老问题,进一步将百姓推入水深火热之中,还说是为百姓考虑?
第四条反驳理由:原政策没有和最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就衔接,省政府文件已明确指出了衔接方式,对号入座执行即可。如果省政府这么明了的文件都看不懂,别做父母官了,回家种红薯去吧。小学生都懂的文字却装白痴!
第五条反驳理由: 如果按豫人社(2019)1号文件执行后,原政策将失去资金来源,无法独立运行,必须予以终止或调整。
这句最关键,也最可笑!
缴费资金来源三方面,个人和村集体已缴,政府负担部分从已征收变为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卖出)收入中解决。原先征地卖地款要优先保证被征地人养老就业问题,专项资金钱都去哪了?
没资金来源就悔约,宁愿丧失政府信誉!
国家独生子女政策,独生子女家庭给国家配缴了多少资金?现在独生子女家庭养老政策已取消,但国家继续愿意为原政策买单。难道国家也会像你们一样用你们的理由,一刀切,中止承诺?
伊滨区土地出让从最初的三四十万一亩到现在的六七百万一亩,老百姓还是拿着三万千七一亩,何曾抱怨?为了国家的繁荣昌盛,为了伊滨的美好明天,忍辱负重,所有应得到的权利一次次的被修改,被剥夺,难道你们身为父母管,就一点也不为老百姓们着想吗?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如果伊滨区政府继续按自己的相发侵犯百姓利益,不排除依法维权!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1-10-20 08:49:41
尊敬的网友:
您好!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2月26日下午就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进行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坚持实事求是,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把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建立在经济和财力可持续增长的基础之上,不脱离实际、超越阶段。
我国在2007年建立起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简称“新农合”),在2009年又建立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简称“新农保”),为什么叫新农合和新农保,就是因为在此之前有老农合、旧农保,为什么老农合、旧农保没有运行下去,就是因为他们脱离了实际,超越了当时国家的经济和财力承受能力,没有做到量力而行,不可持续,最终被废止。
为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问题,维护其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的有关要求,国家、省、市相继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29号)、《河南省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劳社〔2008〕19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洛政〔2010〕136号)等相关规定。上级部门制订的这些政策均为指导性框架意见。经向河南省人社厅及其他地方了解,绝大部分地区被征地农民老政策以前都没有实际运行,单就洛阳市来说,除伊滨、洛龙、高新、涧西外,其他县市区基本上只是出了个文件,从来没有实际运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依然存在。
在之后长达10多年的时间里,上级相关部门对这一领域再没有出台过任何指导性意见。而全国各地探索运行的效果也不尽人意,远没有实现政策的目标。2019年5月15日,河南省人社厅、河南省财政厅和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意见》(豫人社〔2019〕1号),就是在总结以前各地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面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被征地农民社保政策的纠偏和完善,请大家正确理解省市新政策。伊滨区已经开始执行省市新政策,符合条件的都可以直接向镇劳保所申报。至于老政策如何对接,区党工委、管委会正在研究,肯定会有一个让各方满意的解决办法,请大耐心等待。
详细情况请拨打区社保中心电话进行咨询,咨询电话:6966096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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