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住户议论水价涨了,一个小县城民用自来水水价原本是1块多一方,后来一下子涨到2块多,问了问收费的说是加上了污水处理费。现在从9月1号开始加收水资源税,民用的一方加4毛。
请问这水资源费应该是自来水公司交的吧,不应该加到百姓身上。更何况,水价也要经过发改委核定,政府召开听证会吧。哪有想加就加的。再者说了,喝水是每个人最基本的需求,历朝历代还没有听说过老百姓喝水要交税的。照这样说走路也要交税了。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1-10-14 16:36:52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淼源水务公司调查反馈如下:根据《河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文件要求,河南省列入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自2017年12月1日起,要求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水资源税,缴费标准根据河南省水资源税税额标准表执行,目前新安县淼源水务有限公司收费为三项,分别为水费、水资源税、污水处理费,其中污水处理费为县财政征收、水资源税为税务部门征收,城镇公共供水居民为0.35元/m3;城镇公共供水其他行业为0.4元/m3;特种行业为2元/m3。经报新安县人民政府批准,于2021年9月1日起,向用户征收水资源税。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