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佳兆业水岸华府的房子,对外宣传都是佳兆业,签的合同上面都是写的洛阳华耀城实业有限公司。这个是不是属于合同欺诈呢?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1-10-15 15:44:33
尊敬的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开发企业负责人联系沟通此事。开发企业回复称,“水岸华府项目”是华耀城和佳兆业联合开发的项目,注册公司为“华耀城(洛阳)实业有限公司”,华耀城和佳兆业均有注资。该项目佳兆业负责建设操盘销售,登记手续均由华耀城办理。
温馨提示:根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开发企业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将监管银行及监管账户明确告知承购人,并有义务协助承购人或贷款银行将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印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并在售楼部现场进行公示。购房者应直接将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应要求开发企业及时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防止“一房多售”。购房人可通过住房中心政务网站,或扫购房合同上的二维码,查看备案情况。
如有疑问可继续与我中心联系:63362618、63206063。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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