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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西工区丹城路8号院的违规收取物业相关服务费用问题

    西工区丹城路8号院是在1998年由原住建委拆迁办现洛阳市住建局洛阳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建造,后陆续出售产权,现4个单元48户均为个人产权,可是相关物业管理二十几年来却一直由洛阳市房屋征收办公室进行所谓的管理,与物业相关的费用也一直由该单位收取。

    2021年9月18日前后,洛阳市房屋征收办公室突然在小区公共区域暨消防通道画出停车位并张贴通知,要求小区内有车的业主必须到洛阳市住建局房屋征收中心财务科缴纳所谓的停车费,否则在2021年10月1日起,没有缴纳停车费的业主车辆禁止入内。自9月18日以来,小区所谓的门卫就开始对有车业主不断进行跟踪追讨,以住建局名义威胁骚扰有车业主去缴纳所谓的停车费,并将社区办事处安装在小区门口的电子档杆手动进行升降,以限制业主车辆入内,业主与其发生过冲突并报过警,也投诉过社区,结果就是无用,没人制止。截止到今天,该行为进一步升级,不知所谓的人在四个单元口张贴所谓的已缴纳停车费的车牌号与所谓的对应车位号,在未缴纳所谓停车费的业主车辆的驾驶位前风挡处贴上一张A4纸大小的纸张,粘性极强且极难处理干净,如果不处理干净,在驾驶该车辆上路时发生事故,造成的后果损失由谁来承担?不敢想象,为了收取这所谓的停车费,后面还会采取什么样的行为手段。

    我现在很不能理解这种种行为,我就想问问贵单位:作为一个行政管理单位,有什么法律法规及文件支持一个行政单位来行使物业管理服务的?又有什么法律法规及文件支持一个现在与小区没有任何关系的行政单位在不经业主同意下,擅自改变公共区域使用性质并收取费用的?又有那条法律法规及文件允许贵单位对小区业主采用这种利用所谓的门卫,对业主骚扰威胁的行为来收取物业相关费用的?

    如果贵单位不能够提供出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请贵单位及时停止这种种对我小区业主的侵权行为。

    pangziji 2021-10-09 评论0 浏览439 编号 20211009215732724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10-12 17:43:31

网友您好:经我局征收中心了解丹城路8号院自1999年建成入住至今,小区物业一直由市房屋征收中心(原拆迁办)负责管理,小区内电路检修、公共照明等物业管理工作,以及门岗工资发放一直由市房屋征收中心负责。因此,诉求人称小区没有物业不属实。
因市房屋征收中心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目前没有专项经费保障小区物业的正常运转。为了解决门岗工资,市房屋征收中心借鉴我市其他小区机动车辆车位费收费标准,结合丹城路8号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按照50元/辆·月的标准收取车位费。小区共规划了23个车位,常期停放车辆实际只有17辆,目前13辆车主已交纳了车位费。
为了保障丹城路8号院内机动车辆停车规范有序、住户财产安全和门岗工资正常发放,请未交纳车位费的车主尽快交纳车位费。建议属地办事处及派出所主动作为,积极配合解决小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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