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1-10-13 09:59:26
尊敬的网友 :
您好!经过了解,根据洛社指【2020】3号文件精神规定,该证明不符合我单位工作范围之内,经过与上级部门沟通,根据指示,我单位仅能够出具是否属于辖区居民的证明,因此,在与居民沟通后,居民现场咨询红十字会相关人员我社区开据证明内容(仅证明***一家人在本小区居住)是否可行,已得到红十字会的认可,予以开具,办理流程一切合规,申请是否通过不属于社区决定,具体为何不予通过,请咨询红十字会。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涧西区郑州路街道办事处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