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西工区丹城路8号院属洛阳市住建委下属老旧小区,多年来一直无人管理,只有单位雇佣的两个老人(夫妻)代为看院,且常年疏于管理。9月初在未征得小区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私自雇人在小区公共用地私划停车位,擅自改变小区业主公摊用地属性。并声称是社区为了规范管理小区停车秩序,不存在收费行为。但9月中旬在未征得小区任何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在小区张贴停车收费通知,限期要求小区业主缴费。所有一切停车收费行为、收费标准均未和区任何业主进行沟通、询问、完全未征求业主意见,未获得业主同意。该小区一没有物业管理,二没有经过业主同意强行执行,且只有收费要求没有任何对应的相关停车管理标准,只谈收钱不谈管理,收取的费用到了哪里?收取的费用如何管理?收取的费用最后到底进了谁的口袋,小区业主完全一无所知,完全是霸道强取行为,在所谓的停车收费限期到期后,纵容小区看院老人多次骚扰业主要取停车费,并声称不交费不许进院停车,这种违规行为完全无视小区业主权益,难道是住建委授意这种行为的,住建委不给小区业主合理解释,向相关社区反映,唐宫路社区也直言管不了,如最后没有合理解决问题,小区业主将进一步向市级、省市相关上级单位和纪委部门进行投诉。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11-03 16:57:15
网友您好:经我局征收中心了解丹城路8号院自1999年建成入住至今,小区物业一直由市房屋征收中心(原拆迁办)负责管理,小区内电路检修、公共照明等物业管理工作,以及门岗工资发放一直由市房屋征收中心负责。因此,诉求人称小区没有物业不属实。
因市房屋征收中心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目前没有专项经费保障小区物业的正常运转。为了解决门岗工资,市房屋征收中心借鉴我市其他小区机动车辆车位费收费标准,结合丹城路8号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按照50元/辆·月的标准收取车位费。小区共规划了23个车位,常期停放车辆实际只有17辆,目前13辆车主已交纳了车位费。
为了保障丹城路8号院内机动车辆停车规范有序、住户财产安全和门岗工资正常发放,请未交纳车位费的车主尽快交纳车位费。建议属地办事处及派出所主动作为,积极配合解决小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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