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5日,村霸带着他的一帮打手,把我家的吃水井及设备全部砸毁,断了举报人十几口人的吃水来源,到现在仍无说法,当地派出所不立案,也不给回执单,并说这是村集体行为,派出所管不了!2021年9月3日中午,又是村霸指使他的手下,将我家的二分耕地砸毁。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即使是清理违建耕地,应该由县级以上的土地部门来进行拆除。郭村村委有这个权利来进行强拆吗?工商局能带人抓人吗?公安局能代替工商局来进行市场监督吗?况且我的耕地是与村委订了三十年的合同,村霸强行收回耕地的做法,严重违反了有关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的国家大政方针。这次,我仍然报了110,但是当地派出所只是走走形式,根本没有受理的意思!还口口声声说让我满意!听听真的好好搞笑,派出所的人看到了我家被毁的耕地,做做样子,还让我满意!像这样的公共事件不受理、不立案,简直天理难容!
回复部门:伊川县 2021-09-22 15:22:59
网友您好:其二分耕地属于村集体资产,已占用13年,目前已签订归还责任书,村委和工作组到其家访谈四次,在村委和专班组研究下对违规占用耕地上的地面附属物进行拆除。伊川县鸣皋镇2021年9月26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