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9年因糖尿病住进偃师市人民医院内分泌科,期间查出直肠癌,科主任张医生和心胸外科主任刘医生关系好,张医生把我转入刘医生的心胸外科,后来我才知道直肠癌实在偃师人民医院普外科做手术,刘医生根本就没做过直肠癌手术,刘医生又给我找个擅长作肝胆手术的专家张医生,两人给我做了手术后给我带来无尽的痛苦!后来张医生答应我二次手术费用她和医院协调,现在又不承认了,我希望政府能为我做主!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1-09-22 09:36:29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了解,2021年5月19日,您到偃师人民医院医患办投诉,认为:1、外请专家不具有直肠癌手术资质;2、造瘘口位置不对;3、造瘘口经常疼痛。5月26日下午,在偃师人民医院王院长主持下,邀请郑大一附院结直肠肛门外科专家连博士、疼痛科、麻醉科专家等,对患者病情进行会诊讨论。结论如下:1.患者造瘘口处疼痛是因为局部有一“侧瘘口”,并存在一小溃疡。这是造瘘手术的常见并发症。通过局部简单处理,并配合药物治疗,大多可以短时间内好转。2.造瘘口处膨出,是此类手术的常见并发症,通过局部专用腹带可以减轻。目前不需要二次手术。3.偃师人民医院心胸外科的诊治范围包括胃肠疾病,这是院方多年来的规定。河南省肿瘤医院的张主任是资深的肝胆、胃肠疾病的专家,具备此类手术操作的资质。您在偃师人民医院医患办沟通此事时,王院长当时已向您反馈了以上3点意见,并对第一条意见,承诺医院可以先行为您治疗。费用问题,待纠纷达成一致后,再进行协商,您对此仍有异议,建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尊敬的用户: